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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党委夏良玉书记率检查组到我院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严肃我校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我校党内监督,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月19日下午,校党委书记夏良玉、副校长谢向东率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处、学工处等部门领导来我院检查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在求是楼A408会议室召开检查工作会议,院党委书记陈茂和、常务副院长神会存、副院长章立亮、党委副书记傅亮及各党
    发表时间:2017-12-20

    学习党的二十大 奋进青春新征程——我院举办第一期团校开班仪式
    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推进对青年群体的思想引领,我院于求是楼DB101举办第一期团校,本期团校有团委学生会成员62名,为期2个月。辅导员黄小燕老师主持开班仪式,院党委书记陈茂和做题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专题报告。 陈书记围绕党的二十大确定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从党的二十大的重大主题、主要成果和重要意义,全面建设
    发表时间:2023-04-14

    2022年宁德师范学院分党校入党积极分子三院联合培训班举行开班仪式暨第一次专题辅导
    为进一步增进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理解,按照校党校的要求,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体育学院以及化学与材料学院联合举办2022年宁德师范学院党校第53期培训班暨入党积极分子第25期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等。 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是每一位要求进步的学生的必修课程,是接受党的教育的极好
    发表时间:2022-05-06

    2021年宁德师范学院分党校第五期入党积极分子三院联合培训班正式开班
    2021年4月16日,体育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联合举办的第五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在图书馆报告厅举行了开班仪式。 开班仪式上,体育学院党委书记朱昌富作开班动员讲话,他首先代表体育学院党委对参训学员表示欢迎,指出举办本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意义重大,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是党章赋予基层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吸收新鲜血液,保持基层党组织生机和活力的需要。他强调
    发表时间:2021-04-16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高我省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解读
    (来源:福建省民宗与宗教事务厅) 《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12月3日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多次强调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2016年4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对宗教界反映强烈
    发表时间:2022-07-15

    《宗教事务条例》
    (2004年11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6号公布,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以下称信教公民
    发表时间:2022-07-15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 (2021年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1年5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的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党的组织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组织工作是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发表时间:2021-05-24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2009年11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10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1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 2021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的全面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
    发表时间:2021-04-22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2021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1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条 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组织处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监督要求,严肃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
    发表时间:2021-03-28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2004年9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04年9月22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修订 2020年12月25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员权利保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发表时间:2021-01-04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员廉洁自律规范   第一条 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   第二条 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第三条 坚持尚俭戒奢
    发表时间:2020-10-17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文)
    (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内监督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发表时间:2016-11-06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
    发表时间:2015-11-01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组织各支部团员和青年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为全面推进团员和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落实,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团委在11月至12月中旬组织各班级团支部依托“三会两制一会”开展团员和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围绕“思想旗帜”、“坚强核心”、“强国复兴”、“挺膺担当”四个专题教育进行团日活动、主题交流研讨会等多样形式活动。 前期,我院团委书记王佳佳老师组织全院各个团支书齐聚一堂
    发表时间:2023-12-18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围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开展“聆山海之歌,耀闽东之光”为主题的社会研学活动
    为推动团员和青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发同学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学习兴趣与热情。依托闽东红色教育资源,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团委组织部分团员和青年代表于2023年12月5日15时前往“山海交响,闽东之光”宁德市博物馆开展“聆山海之歌,耀闽东之光”研学活动。 本次研学活动充分发挥宁德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
    发表时间: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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